Thursday, October 15, 2009

佛都有火。
更何况是人。
我只是普通人。
怒火还真的是写作的推动力。
虽然我一直像疯子一样更新,
虽然我知道只有一个朋友会来看,
但是我还是要写,
没什么,
只是有怒火。

今天去了某人的部落格,
翻翻YW旧的帖子,
无意间看到某人的留言。
因为国庆日那天,
庆典结尾唱lagu-lagu patriotik
有一群人在台上疯。(自己不懂得如何解释)
你就说有两个人
很恶心。

你说的其中一个我理解,
可是另外一位,
YH,拜托,
说!
只是因为你恨其中一个,
看到她们是同坐,
就把另外一个拖下水!
别因为她在班上不显眼,
别以为她家没有电脑也没得上网,
所以就可以在部落格中伤她!
从你写出别人的全名,
我就可以看得出,
你是多么多么的不懂尊重别人!
如果你真的忘记了,
我就写出来给你看看!
『jz don't like XXX n demon
disgustin.....』

你们喜欢嘲笑讽刺别人,
我并不理解,
可是没有理会,
可能在你的眼中,
我也是算恶心的。

可是,

你说她很恶心,

可是你没发觉过,

当你说着这句话时,

就是你最恶心!


请对你说过的话负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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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聊加的。